臺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14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120768602號
主旨:轉知受理退休(職)公(政)務人員遺族遺屬金及在職公務人員撫卹金等案件之遺族範圍確認等作業,遺族可提供電子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替代紙本戶籍謄本,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2年6月8日部退三字第1125576160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
二、銓敘部為配合內政部落實E化政府,省卻民眾奔波請領戶籍謄本之不便,並達成戶籍謄本減量之目標,爰請各服務機關於受理旨揭案件時,通知遺族採用下列措施替代紙本戶籍謄本,以達簡政便民之效:
(一)採用電子戶籍謄本:遺族得以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s://www.ris.gov.tw/)線上免費申辦電子戶籍謄本。
(二)以新式戶口名簿取代戶籍謄本:戶籍資料如無再異動,遺族可提供新式戶口名簿使用,無須再申請戶籍謄本。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