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教育局110年3月17日174716號公告辦理
有意申請於111年度退休之同仁,請詳填附件調查表,於本年3月25日(星期四)下班前檢證(派令、退伍令、離職(服務)證明、核薪通知書、歷年考核通知書..等)送人事室辦理。(資料請分類依序排列送交如80-107年考核通知書放一冊、離職證明依序放一冊),感謝配合。
原登記110年度退休前已送證受檢復放棄辦理者,如欲再登記111年度退休,因前已檢查過證件,本次填送調查表即可。
教師預計111年度退休適用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辦法之指標數為 80 ;亦即 111年度申請人之年齡50+年資須大於或等於指標數 80 。